受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南沙区行政办公务用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重招
(二)项目编号:CZ2017-0033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82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包括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数量、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数量:1项;
2.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三)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2月8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