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68002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17年加油(气)站建设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工作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7年加油(气)站新建、扩建、技改、安全隐患等工程设计项目,加油(气)站设计的可研、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2.2 招标范围:2017年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延边地区加油(气)站新建、扩建、技改、安全隐患、检维修等工程设计项目。
2.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设计单位在接到具体项目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踏查,48个小时内出具总图方案,接到审定总图之日起10天内交付施工图纸;从出具设计委托书到交付施工图纸不超过30天。
2.4 服务要求:满足加油(气)站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安全隐患改造等项目的设计需求,满足成本控制及投资概算的有关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及时限高效完成招标人交付的加油(气)站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的设计需要。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连续三年(2014、2015、2016)具有实施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