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济南市长清区东风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经济南市水利局以“济水发[2016]207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长清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设备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济南市长清区东风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灌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平台建设、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数据整合、农田土壤墒情监测点建设、气象自动检测建设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