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马头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就资溪县马头山镇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T-GK-2017-0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货物名称数量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一体化净水设备
(含投药、消毒设备及安装调试费)2批640000元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
6)非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第3-6项资料”有效证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原件、投标文件及CA证书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开标地点:资溪县开标厅。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9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