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清城区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 《关于下达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前期费投资预计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6〕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资格后审捆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清远清城区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或其上级单位下达批复为准)。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可研、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编制竣工图文件、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的相关设计工作,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同一批次同时开标评标的标段为:5.清远清城区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6.清远阳山县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7.清远连州市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8.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同时开标评标的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2 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如无勘察资质须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设总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册人员)。
3.7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的方式来获得全部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并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 月 22 日至2017 年 1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