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市长安区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JY17-002ZCA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污水处理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41556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部分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包含销售产品清单;
7、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与安装、调试能力。
8、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9、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2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