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株洲县南洲镇南阳桥中学新建教师周转房工程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6]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县南洲镇中心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南洲镇南阳桥中学新建教师周转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南洲镇
2.3 规模: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一栋6层、48套的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1987平方米,框架结构。该项目总投资350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且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8)施工员证、(9)质量员证、(10)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11)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经劳动保障部门盖章)(所有证书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
上述资料需验原件,并递交三份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3:30分-16:30分。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