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宣发改环资【2015】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宣发改(2017)比选备案4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新华镇盐店村一社(富儿平)
2.3 项目规模: 建设日处理污水1500m3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分两期建设),铺设污水管网12km.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02月
2.5 项目总投资: 1825.13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1825.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 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7年01月24日09时00分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