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2017-2018年)采购项目
受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委托,对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2017-2018年)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6000FG419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2017-2018年)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00万元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内容:确定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2017-2018 年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项目承办资格供应商 3 家。
2、简要服务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注册属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