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 534线(横六线)三元区村头至荆东段二期工程(槐林至荆东段)及国道 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 A3合同段经上级批准建设,对应的批准文号分别为 明发改投资【 2016】 375号 、明发改投资【 2015】 205号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三明市高远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因国道 534线(横六线)三元区村头至荆东段二期工程(槐林至荆东段)及国道 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 A3合同段分属两个项目,即项目业主通过本次招标选取一家施工单位并分别与之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
2.2项目的规模:
2.2.1 国道 534 线(横六线)三元区村头至荆东段二期工程(槐林至荆东段): 路线起于一期工程村头段与S306改线配套工程之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000),向西南方向延伸,而后穿越槐林新区,后顺着山腰往西延伸,在荆东新村附近新建底城大桥,穿过三明学院南侧和荆东工业区之间的低洼地,终点(桩号K6+024.231)与在建的G205国道改线工程终点荆东互通相接,路线长度6.024公里,公路等级一级,设计时速60KM,路基宽度21M。主要控制点:燎原职业学校、规划槐林新区路段、三明学院和荆东工业园路段、现有 G205国道。
2.2.2 国道 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 A3合同段: 项目为翁墩互通 H匝道,位于三明汽车城前,路基宽度 7.5米,桩号为 HK0+000~HK0+462,总长度为 462米。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国道 534线施工计划工期为 36个月;国道 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 A3合同段施工计划工期为 12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 24 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 长度
( km) 主要工程内容
国道534线A合同段 K0+000.000~ K6+024.231 6.024 土石方 118.65万方,防护及排水工程 3.4985万平方米,路面工程 6.8287万平方米;桥梁 253米 /1座(大桥);涵洞 14米 /道;互通立交 0.5处;平面交叉 2处(预留);及交安、绿化(允许分包)、机电(允许分包)等工程。不包含荆东互通 F匝道。
国道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A3合同段 HK0+000~HK0+462 0.462 H匝道桥,桥梁全长 182米,土石方挖方 3282立方米,填方 340立方米等工程。
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当无机电工程施工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机电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当无绿化施工资质时,也可选择一家具备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如有分包,由总承包人负责,分包人服从总承包人管理。
( 2)投标人业绩条件
a、 2012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价在 4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一级及以上路基土建工程;
b、 2012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且路线长度在 20KM以上的一级及以上路面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
c、 2012年 1月 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建安金额不少于 1亿元的大型立交互通(含互通主线桥)。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情况的通报》 (闽发改重点〔 2016〕 92号 )中被评价为 C级(信誉不良)的企业,在正式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投标。
( 5)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 2015年度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 A、 AA等级的施工企业,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类的,不必提交业绩资料;
投标人应于 投标截止日 7 日前 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信息表 原件(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但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 2015年度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 A、 AA等级的施工企业,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类的,其业绩资料不做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23日至 2017 年 2 月 10日(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