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板城热电厂配套管网工程(热电厂出口至鸡冠山大桥南一次管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41600490888-1-20
1.招标条件
上板城热电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发改审批核字【2016】13号)进行了核准,本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6】84号)进行了批复。招标人为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热电厂出口至鸡冠山大桥南一次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承德市南市区和上板城工业聚集区。
2.2工程内容:上板城热电厂配套管网工程(热电厂出口至鸡冠山大桥南一次管网工程)施工,沟槽全长约6.7km,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61日历天,2017年 4月1 日至2017 年 6月1 日。
2.4总投资:约人民币11000万元。
2.5招标范围:上板城热电厂配套管网工程(热电厂出口至鸡冠山大桥南一次管网工程)施工,沟槽全长约6.7km,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或项目经理卡编码,开标签到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4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有无存在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2017年1月19日09时00分至投2017年1月23日17时00分)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