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秦工招昌字[2017]4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受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热水锅炉脱硫塔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热水锅炉脱硫塔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地点为昌黎县。
2.2采购内容:3套46MW热水锅炉脱硫塔及配套系统。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日历天)。
2.4交货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
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2.6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3套46MW热水锅炉脱硫塔及配套系统的供货和后期维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法经营范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月 19日~2017年1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