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徐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825-201701-02023-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水桥水厂扩建及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服务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水桥水厂扩建及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服务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说明:
根据徐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徐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通知》徐常﹝2016﹞3号和《关于印发徐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通知》徐常﹝2016﹞26号以及《关于依托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及利用农发行贷款支持我县扩容提质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徐府函﹝2016﹞116号等会议精神;同意徐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作为采购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徐闻县广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徐闻分行贷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许 毅 工作单位:徐闻县劳动建筑工程公司 职称:中级职称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符福民 工作单位:徐闻县审计局 职称:中级职称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25 日 止。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