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灵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荣昌区万灵大酒店装修工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重庆 2016-12-3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荣昌区万灵镇万灵府邸。
2.2工程规模:装修总面积6100平方米。
2.3工程投资:工程费用约180万元。
2.4总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除消防强排烟外)的中央空调 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保修期内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即完成上述各项系统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及配合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 、工程量清单全部所示内容)。不包含:风口、检修口的开凿;立管孔洞的开设和恢复。空调系统主机由电专业施工单位放至设备接线桩并预留3米;末端在楼层配电箱的下桩头接线,配电箱及前端由业主安排电力专业负责施工。
详细数量、配置及技术参数详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空调设备销售或暖通设备销售或制冷设备销售等,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空调或维修制冷设备等;
3.2.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当前的汇率计算);
3.2.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2.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6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3.2.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接受部分产品投标,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主要空调成套设备(包括:风冷模块机组、空气源热水机组、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组)必须为同一品牌;
3.2.8投标人同时具备空调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同时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2.9、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额18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安装工程项目(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
3.2.10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
3.2.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
重庆 2016-12-3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荣昌区万灵镇万灵府邸。
2.2工程规模:装修总面积6100平方米。
2.3工程投资:工程费用约180万元。
2.4总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除消防强排烟外)的中央空调 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保修期内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即完成上述各项系统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及配合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 、工程量清单全部所示内容)。不包含:风口、检修口的开凿;立管孔洞的开设和恢复。空调系统主机由电专业施工单位放至设备接线桩并预留3米;末端在楼层配电箱的下桩头接线,配电箱及前端由业主安排电力专业负责施工。
详细数量、配置及技术参数详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空调设备销售或暖通设备销售或制冷设备销售等,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空调或维修制冷设备等;
3.2.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当前的汇率计算);
3.2.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2.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6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3.2.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接受部分产品投标,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主要空调成套设备(包括:风冷模块机组、空气源热水机组、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组)必须为同一品牌;
3.2.8投标人同时具备空调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同时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2.9、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额18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安装工程项目(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
3.2.10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
3.2.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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