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煤化工板块箱式变电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0200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招标范围包括场前区10kV箱式变电站(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3-2015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箱式变电站)同规格及以上产品近三年(2014-2016年,下同)的销售业绩清单,且须提供至少5份近三年内所投产品或同规格及以上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