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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 第二批电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3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第二批电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第二批电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201740。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电缆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物资;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2015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连续3年(2013年至今)同类产品3份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且须提供1年内(2015年至今)开具的公司级以上级别用户评价证明。
(8)第二包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煤安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0日至2017年02月0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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