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4-164CSIE00940/02/03
项目名称:神华宁煤煤制油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中心化验室设备采购—粉碎机&振筛机、激光粒度分析仪
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银川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粉碎机 3台 粉碎机的处理量:5 L/h 02包
1 振筛机 2台 振筛机的振动时间:0-99min 02包
2 激光粒度分析仪 1台 激光粒度仪扫描速度 :≥2000 次/每秒 03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02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标的粉碎机及振筛机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独家代理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包: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标的激光粒度分析仪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独家代理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13年~201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 02包:所投品牌的粉碎机于2011-2015年在中国大陆石油、石化或煤化工至少有5台套的销售业绩,并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
03包:所投品牌的激光粒度仪于2011-2015年在中国大陆中石油、中石化或煤化工至少有5台套的销售业绩,并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
*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6)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