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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3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1 受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

  

1.1 受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
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三年)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12年1月-开标截止日)两个及以上相似服务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1、为公司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在公司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协助公司审查、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4、代理公司参与诉讼案件的起诉、应诉和执行及相关的法律事务。5、为公司梳理生产、经营等各种法律风险及就其他非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6、办理公司委托的普法宣传等其他法律事务。7、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三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22日 09:00整到 2017年01月2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7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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