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环保改造废铁销售 1、投标人须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非民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允许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非民用)的证明材料。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机组环保改造废铁销售(三次挂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招标,单位为元/吨。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21日 09:00整到 2017年01月2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