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17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安排,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6年准入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里外包财务集中核算服务。
2.2招标范围:承担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本次招标的主要服务内容:
(1)、负责费用凭证的生成、审核;
(2)、负责购销存相关业务核算、对账、稽核和总账管理;负责原材料采购、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的核算及相关对帐工作;负责内部单位往来、购销业务的签认;
(3)、负责全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与资产相关费用的核算,税费核算,银行对账工作,会计档案管理。
2.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
2.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依据考核情况与中标单位协商后续签1年的合同。
2.5服务要求:
2.5.1按照润滑油公司财务处提出的业务标准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核算任务,随时满足财务处相关业务要求。
2.5.2培训后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中石油会计软件应用。
2.5.3润滑油公司有权要求更换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团队成员。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6年准入的财务中介服务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
3.4人员资格要求:
3.4.1服务方根据工作量及服务标准成立专门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人员常驻公司,与财务处人员联合办公。
3.4.2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原则上应保持年度内稳定不变。
3.4.3项目团队的固定总人数25人,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团队成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85%,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的财务工作经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7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