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为吉林省人民医院新生儿床、转运车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并通过媒体发出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并就上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新生儿床、转运车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本项目共一包:
新生儿床、转运车等设备一批
采购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采购内容:新生儿床、转运车等设备(详见技术要求)。
用途:医疗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符合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采购文件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