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珠和卫生院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1506231506000760001
1、招标项目信息
1.1招标人名称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3招标项目编号 :Q1506231506000760001
1.4招标项目名称 :鄂托克前旗珠和卫生院建设项目
1.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局
1.6批文名称及文号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鄂前发改发[2014]492号
1.7资金来源 :财政-旗区资金
1.8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1.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招标项目概况 :
标段(包) 编号 :Q1506231506000760001002
标段(包) 名称 :监理标段
标段(包) 内容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等内容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标段(包) 分类 :建筑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17000.00
建设地点 :鄂托克前旗城川镇
工期(交货期) :60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公司注册。(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
3.3业绩要求 :近年(2013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 (不限合同价、不限规模)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4信誉要求 :近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2013年后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3.5财务要求 :近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并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2013年后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3.6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
3.7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3.8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拟派本工程至少配备两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
4、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4.1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4.2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确认时间 :2017年01月22日至2017年01月28日 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