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MGBFCX-2017-003
一、招标条件
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部(旧楼)外立面装修、综合楼屋顶发光字体制作安装工程经院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部(旧楼)、外立面翻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部(旧楼)外立面装修、综合楼屋顶发光字体制作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内(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南侧站前街北侧)
2.3工程概况: 住院部(旧楼)建筑高度43.2米,建筑层数11层,框架结构;综合楼建筑层数19层,框架结构;
2.4招标内容:住院部(旧楼)外立面装修,一二层干挂石材,三层以上抹质感漆;综合楼屋顶发光字体制作及安装等工程施工;
2.5工程计划投资:约450万元
2.6工 期:30日历天
2.7质 量: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提交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报名单位养老保险手册及明细或对账单。
(6)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1)—(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01月22日至2017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