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LYQGZ-JG2016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林右旗慧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化农业种植园区一期工程,经巴林右旗发改局以右发改办发[2016]1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右旗慧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及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林右旗慧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化农业种植园区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
2.3、项目计划投资额:252万
2.4建设概况:一期规划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7540平方米,包括:建设1栋包装精选车间180平方米;1栋库房100平方米;6栋日光温室7260平方米。
工期:50天
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 1 月 22日至2017年 1月 26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休息,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