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武江区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SG17TP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武江区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服务期:两年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2.5、4.3和4.4)
2、供应商营业场所必须在韶关市武江区域内具备保证会议所需的食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的宾馆饭店(以营业执照为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意见书)、近二年消防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4、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