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江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产品的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1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2.1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升降机采购项目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至少100套市场运行业绩,且安全可靠运行1年以上。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
3、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欧盟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CE产品认证证书;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23日 09:00整到 2017年02月06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