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和硕恪靖公主府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博物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2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和硕恪靖公主府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62号。
(三)招标内容:
1、总建筑面积36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合院总管府932平方米,总管府院落595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65平方米,和硕恪靖公主府室外广场重新铺装硬化2105平方米。
2、招标内容及施工过程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004-02 和硕恪靖公主府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 162 25
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和硕恪靖公主府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17年01月20日至2017年0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