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CJNF-ZC -2017-003职工食堂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或餐饮(配送)企业(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
9、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物资配送能力。
招标书出售时间2017年1月23日到2月4日(每日9:00-17:00,最后一日9:00-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