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5脱硫除雾器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商参与该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5脱硫除雾器。
2.3 招标范围:#5脱硫一级塔除雾器设备一套。
3.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投标方必须明确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技术、性能及相关的质量保证和措施。投标人必须是脱硫除雾器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除雾器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投标人在自2014年以来国内不少于5家同类型300MW以上发电机组除雾器的供货业绩(上述业绩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页、验收等证明其业绩且令招标方信服),且设备运行正常。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设备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23日09:00起至2017年02月07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