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人民政府的宿豫区曹集乡旱闸水韵农村集中居住区雨污水管网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曹集乡;
1.2工期:60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投资总额:约99万元;
1.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60%,完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时且完成结算审计后付审计价款的90%,余款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豫区曹集乡旱闸水韵农村集中居住区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月4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