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总部经济园土石方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6】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荷发改【2016】134号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总部经济园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墉区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挖方量估408953.1m³,填方量估109725.4m³,项目总面积估70784.4㎡.主要内容为土石方挖方、外运,回填鱼塘,场内土方调配,鱼塘清淤、抽水,砍伐乔木估2600株,排水井等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估2594.8万元,建安费约为890万元。具体土石方工程量以现场实测且经荷塘区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见证工程量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天 (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及建设部[2000]80号文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竣工验验收合格的施工总承包方式。材料按本工程财评审核定的价格,不做材料单位和运输补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
3.5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3.6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7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