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城富厚园安置小区二期(23栋)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芦发改字[2016]45号文批准建设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单位自筹。已基本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空城富厚园安置小区二期(23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航空城富厚园安置小区二期(23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坚固村航空城服饰二路北侧
2.3 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4159.28万元,工程费用3084.45万元,总征地面积6954.0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6467.4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5727.08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15198.57平方米,物业社区、消防配套面积528.51平方米),地下面积740.33平方米,为地下一层,地上33层剪力墙结构,高度99.95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128套住房。
2.4 工期要求:5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0岁)及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1 月 24 日至2017年2月 20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