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城地产土石方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6]1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城地产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挖方,外运,场内土方调配,砍伐乔木约2000株,排水井等其他工程。总挖方量约154585.7m³,填方量约406170.2m³,项目总面积126655.2m2。项目总投资为1720万元,经株洲市荷塘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最终审定建安工程费为12225503.32元。具体土石方工程量以现场实测且经区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见证工程量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配备标准,即本工程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2017年 1 月 24 日至2017年 2 月 2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