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66KV中心变电站施工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局函【2015】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40%及企业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标段
2.2 计划工期:2017年03月10日至2017年09月30日
2.3招标范围:
1.新建66KV变电所。
包括土建、水暖电、消防、电缆隧道、硬化路面、围拦、监控、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实验、供电调试、继保整定、调度调试、计量调试、最终供电并通过电业局组织的验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原来66KV变电所的改造,并通过电业局验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0KV变电所设备的采购,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10KV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长春龙嘉机场场区;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4日至2017年0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