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廊开管经内资审【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乃自房、堤上营、后王各庄村、桐柏村、大官地、楼庄六个村庄的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外墙粉刷、自来水、电气。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12日,总工期为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合同估算价:24.42万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