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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韩集镇曹庄小学教学楼、餐厅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山县韩集镇曹庄小学教学楼、餐厅工程已由盐山县发展改革局以盐发改社会(2016)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韩集镇曹庄小学教学楼、餐厅工程已由盐山县发展改革局以盐发改社会(2016)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盐山县韩集镇曹庄小学教学楼、餐厅工程,2017年3月5日计划开工,2017年7月22日,施工总工期:140日历天,建设地点位于盐山县韩集镇曹庄小学院内,质量标准合格。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内容:总面积:1865.35平米,其中教学楼1306.35 平米,餐厅 398.82平米,消防水池泵房160.18平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直接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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