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河县桥儿沟亮化及景观照明 建设 项目工程 已由白发改社会 (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白河县城关镇 (桥儿沟)
2.2工程规模: 对全长685米的主街道、8处背街小巷、10多出重点建筑物、近20个重要节点实施亮化及景观照明工程;配挂艺术灯笼,安装路灯等 。
2.3计划工期: 180 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
2.5标段划分: 一 个 标段:白河县桥儿沟亮化及景观照明 建设 项目工程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以上(含 三 级 ) 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 二 级 ) 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或机电安装 专业 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 7 年 1 月 24 日至 201 7 年 2 月 4 日(法定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