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 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江海桥路灯采购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江海路西大桥:本桥的孔跨布置为: 3× 30+3× 30+89+(21+26+26)+3× 30+3× 30m,桥梁全长 525.5m,宽度 16.5m;主桥长为 89m。
( 2)工程地点:海安县境内;
( 3)招标范围:江海桥路灯采购;
( 4)供货时间: 30天。合同签定后 10日内提供路灯灯杆和灯具样品,待采购单位确认后再成批生产。
(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规格数量 合同估算价
HAX201505111409001001 江海桥路灯采购 15m投光灯( 3*250W高光效钠灯) 4组; 12m单臂路灯( 250W高光效钠灯(主)) 24组; 9m单臂路灯( 250W高光效钠灯(桥)) 60组; 9m单臂路灯( 250W高光效钠灯(辅)) 50组 及附属材料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生产路灯的厂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5)其他报名条件: a.路灯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灯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b.投标人承诺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限中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月 24日到 2017年 2月 10日 09: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