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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路(人民路-兴业环城大道)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兴盛路(人民路-兴业环城大道)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设计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鞍山市市区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

 兴盛路(人民路-兴业环城大道)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设计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鞍山市市区老旧排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6]17号)批准通过,现决定对兴盛路(人民路-兴业环城大道)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盛路(人民路-兴业环城大道)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设计
2.2项目编号:BZ1701003
2.3招 标 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鞍山市兴盛路
2.6招标范围: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7计划周期(工期):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人民路-解放路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设计,长2.2km;第二标段为解放路-兴业环城大道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设计,长3.7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单位;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含)级以上信用等级;
3.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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