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欧阳海灌区 2016 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已由 湖南省水利厅 以 湘水函【 2017】 2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16 年第二批省级财政配套追补资金 ( 地方配套资金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欧阳海灌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湖南省欧阳海灌区 201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配套追补资金实施项目施工 。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 。
2.3 建设规模: 欧阳海灌区位于湖南省湘江的主要支流舂陵水和耒水的中、下游沿河两岸,以欧阳海水库为水源,灌区包括耒阳、衡南、常宁、衡阳市珠晖区等县市区 ,灌溉面积 72.74万亩,目前实际灌溉面积为 61.37万亩。枢纽工程属于Ⅱ等工程,右总干及其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 3级,其余干渠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 4级,支渠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为 5级。 本次工程投资约 260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 1)招标范围: 干渠防渗衬砌工程(东支干 27+410~ 28+410、东支干 28+410~ 29+029)。
( 2)标段划分: 湖南省欧阳海灌区 201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配套追补资金实施项目施工共 1个标段。
( 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 5 年内(指 2012 年 1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个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施工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7 年 1 月 24 日~ 2017 年 2 月 20 日 10:30 时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