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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孝高速公路电力迁改工程220kV玉舵一二69#-72#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硚孝高速公路电力迁改工程220kV玉舵一二69#-72#迁改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货物主要包括:钢管杆;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货物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年检记录。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务信誉。
(5)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6)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7)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相应标段(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③为本(批)次招标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货物投标的;
⑤被责令停业的;
1、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拟提供的同类材料至少有3000吨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一年以上,且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生产并供应5000吨以上的同类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参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月24日9:00时- 2017年2月14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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