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江西大余天华山48MW风电 项目工程勘测设计已由江西省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赣市发改能源字【2015】1084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和禹新能源项目筹建处, 建设资金来自9,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和禹新能源项目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1.2.1建设规模:天华山风电场本期规划装机容量48MW,一次建成,计划安装24台2MW风机,同时建设110kV升压站1座,并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赣州电网。
1.2.2计划工期:2017年4月开工,2017年12月末全部投产,总工期9个月。
1.2.3招标范围:
1.2.3.1 设计人负责从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执行概算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工程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协助完成工程决算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国电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参照《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1)中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甲方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1.2.3.2 勘察设计工作主要范围和内容,为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与场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2)进行地质勘察并出版地勘报告;
(3)提供全场土壤电阻率测试数据;
(4)现场道路进行中桩放线,且所设置中桩需满足施工规范;
(5)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架)、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所有的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6)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备用电源、所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所有的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7)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远动和计量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8)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全场防雷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9)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及其室外工程等;
(10)交通工程,包括:通行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及排水等;
(11)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场地平整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12)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变电所场地平整、绿化及其他工程;
(13)微观选址及优化。
1.2.3.3 勘察设计内容为工程总体设计,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图编制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各阶段相应的预(概)算编制工作,工程竣工报告。
1.2.3.4 负责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计优化的有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各阶段设计优化任务。
1.2.3.5 本工程设计的设计总工程师,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对工程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
1.2.3.6 提出合理的标段划分,编制工程所需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技术规范书,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受项目法人的委托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
1.2.3.7 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2.3.8 完成全厂KKS编码工作。
1.2.3.9 现场工业监视系统的规划设计。
1.2.3.10 现场常住各专业工地代表及时进行现场设计服务。
1.2.3.11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1.2.3.12 提交勘测设计各阶段电子版全套成品。
1.2.4标段划分:无
1.2.5水文气象:大余县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无霜期长,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风向具有东亚季风特点,随季节转换,有明显的交替过程,全年多为北风。根据大余气象站多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为18.4℃,多年平均气压为989.5hPa,多平均风速为2.2m/s,风速存在季节性变化,多年月平均风速12月最大,9~10月较小,主导风向为NE,风向集中在NNE-NE之间。
1.2.6施工地质:拟建场址标高为900~1383m,地形地貌主要为高山,场址内表层为残坡积覆盖层,厚度1~5m,形成大小不等的山峰,场地地形起伏较大,山脊上无高大乔木和灌木,多覆盖不高于50cm的草本植物,山脚下的山前平地是竹林、茶场,山腰是茂密的森林。各山峰与山谷之间相对高差在300m之间。
根据《江西省地质矿产图》(赣州幅)(1:20万)及收集当地有关文件、矿产资料、现场踏勘调查,拟建风电场场址区域无可供开采利用的矿产资源,规划风电场地范围内地面无文物、遗址、遗迹及化石群,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地下文物。该风电场场址为高山,地形起伏较大,场址内表层为残坡积覆盖层。风电场一般建构筑物可采用残坡积覆盖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风机基础可采用强风化或中等风化石英砂岩、粉砂岩、页岩等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1.2.7交通运输:江西大余天华山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内良乡,风场东距大余县城约35km;西南距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城约47km;东南距内良乡约7.5km;西北距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约37km;东北距崇义县约65km,距赣州市约130 km,风电场对外交通可采用公路或者铁路,运输条件较好,通往风电场的外部道路均基本能满足运输要求。
1.2.8周围环境:江西大余天华山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内良乡,风场东距大余县城约35km;西南距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城约47km;东南距内良乡约7.5km;西北距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约37km;东北距崇义县约65km,距赣州市约130 km,风场外部交通比较发达。江西大余天华山风电场山脊长12km,山脊呈东北~西南走向,海拔高程900~1383m,高差起伏较大。本期风场主要开发天华山一带的山脊,装机规模约48MW,开发范围为天华山山脉,从山脊南边的黄莲洞至山脊北面的杨屋一带,山体走势呈南北走向,区域面积约10km2。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14°00′54″,北纬25°25′13″。地形主要为山地地形,植被稀少且低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受 国电电力和禹新能源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23日 09:00整到 2017年02月0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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