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520000000000777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供电局2017年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监理依据《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规定具备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建设资金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费,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毕节供电局供电区域范围内(含七星关区、毕节金海湖新区、大方县、黔西县、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沙县、赫章县、威宁县、织金县、纳雍县行政区域范围)
2.2建设规模:毕节供电局2017年各分县局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项目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生效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开工建设项目(以监理开工令签发日期为准),每个具体项目的服务期从开展监理服务工作起至监理服务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2.4招标范围:毕节供电局2017年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三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派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三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3.6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7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现场核查原件);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4.1 投标人于2017年1月20日09:00时至2017年1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