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宣威供电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客户人工抄表业务外委(二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服务单位。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招标范围:宣威供电有限公司2017年低压客户人工抄表业务外委(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内容为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乐丰、龙场、倘塘、龙潭、窑上、宝山、西泽、来宾8个供电所低压客户人工抄表及电费催缴业务。
2、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期: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项目无不良运行记录;
4、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网、省公司和曲靖供电局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请于2017年01月21日至2017年01月25日(节假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