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广州供电局信息终端维护和修理已由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实施地点:广州市。
2.2招标内容:根据ISO20000要求,对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全局(包括基建部外租场地)客户信息终端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按招标服务级别目标要求做好定期巡检、维护及故障处理等工作,保障设备运行可靠。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涉及局本部(信息中心)及局属各单位(24个,含:调控中心,输电所,变电一所,变电二所,变电三所,客服中心,计量中心,试研院,通信中心,物流中心,培评中心,规划中心,系统运行部,越秀局,荔湾局,海珠局,天河局,黄埔局,白云局,南沙局,番禺局,花都局,增城局,从化局),为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化管理,同时减轻基层单位工作负担,拟采用框架式招标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招标结果,结合自身特点按需采购服务量。
2.3服务周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0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编号:ZB-05-170052。
2.5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具体标段名称如下:
1、2017年广州供电局信息终端维护和修理(标段1:2017年度局本部及主网单位信息终端维护和修理);
2、2017年广州供电局信息终端维护和修理(标段2:2017年度区市供电局信息终端维护和修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附注)。
5. 可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及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附表1)
6. 注册资金要求(详见附表1)
7. 非联合体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9.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10.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3.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4.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5.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6.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17.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附表1),否则视为废标:
序号 招标标的 注册资本(万元) 投标人要求
1 标段一:2016年局本部及主网单位信息终端维护和修理
标段二:2016年区市供电局信息终端维护和修理 500万元 1) 投标人承诺值不能低于技术规范书中的关键条款的基准要求。
2) 须拥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
4) 同类业绩不低于500万元。
5) 主要经营业务包括IT服务业务,曾有大型行业(如政府、电信、电力等行业)提供IT服务项目经验,可为广州局提供驻点咨询、实施等服务。
6)2014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技术服务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投标人需提交近两年(2014、201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且不能为“无法发表”意见及“否定”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两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2日至2017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