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ZB-1701 0042JMH002/01
项目名称:晋煤集团天溪煤制油分公司甲醇系统优化工程项目甲醇合成塔、汽包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天溪煤制油分公司甲醇系统优化工程项目”,经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局核准,下达“晋煤集规划字【2016】410号”批复同意实施。受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委托,就甲醇合成塔、汽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对以下招标内容再次上网公告。
2.招标内容(详细工况参数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型号 单位 数量
1 甲醇合成塔 D40002 管式移热 直径3400mm触媒容积56m3 设计温度(℃):280 设计压力:6.3MPaG 材质:15CrMoR/Q345R/S30408 台 1
2 汽包 F40008 直径2000mm 设计温度(℃):265 设计压力:4.3MPaG 材质:Q345R/16Mn 台 1
招标范围:投标人要负责完成上述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包装运输、供货、指导安装、调试、达标验收及对买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3、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3.1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金村
3.2交货方式:汽车运输至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3交 货 期:2017年6月15号设备到厂
4.投标人的资格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4.2具有投标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指导安装、调试的能力和经验;
4.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书(压力容器)A1、A2级,并应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4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不少于三个大型煤化工(20万吨/年甲醇项目规模及以上)中同类产品的设计、供货销售业绩,稳定运行1年以上,且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能够提供供货合同、技术协议、厂家运行情况说明等有效证明资料);
4.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投标货物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以供货合同、技术协议、厂家运行情况说明等有效证明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核验并留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