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受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桶装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龙招【 2017】 A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项目概况: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辆) 技术需求 预算(人民币:万元)
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 2月 10日 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