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侯山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侯山沃社区老年活动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已被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5】10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泉山区解放南路西侧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730万元
3.3招标范围:侯山沃社区老年活动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280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1 月 23 日至2017年 2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