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1机组两台引风机变频器容量扩容改造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两台及以上变频器容量不低于5500KW的改造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包括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1机组两台引风机变频器容量扩容改造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和安装、调试工作、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00整到2017年02月04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