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洪泽县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水釜城~人民南路段)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本次施工改造范围为水釜城景区南侧已建段至人民南路,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
(2)工程规模及内容:改造范围全长约0.91km,设计标准按照城市次干路,红线控制宽度为24米,设计速度40km/h。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及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预埋管)及南侧杨码大沟整治工程。
(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及资格条件:
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组其他成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组成员职务须对应填写且不得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施工员、质量员须由市政专业的人员担任)。
(10)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1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申请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其投标无效。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1月23 日至2017年2月17 日




